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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休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资格复审后,因部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部分招聘岗位考生缺额的,依据有关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名单附后)。
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7日(上午8:00-12:00)
地点:休宁县政府大楼三楼人社局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59--7512584)
二、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服务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录用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材料、录用批复或录用审批表皆可)。
4.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除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其面试资格。递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