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蒙城县中医院新院区发展需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实施细则》(皖人发〔2015〕29号)的相关规定,蒙城县中医院2018年赴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和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8年蒙城县中医院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
注:岗位代码101--108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均需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学历人员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规培证件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实用性人才引进
1、引进原则及条件。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考察比选的方法进行,同等条件下,以职称条件引进的,按照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执业医师的顺序聘用;以学位引进的,按照博士学位、硕士学位、985或211工程高校大学本科学位的顺序聘用,实用性人才不参加笔试。
2、引进范围。
第一类:按照职称条件引进人才,其中取得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第二类:具有卫生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第三类:“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优秀的医学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第四类:临床医技类专业人才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在三级综合医院满1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二级综合医院满2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取得初级资格证的人员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第五类:护理学专业人才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学历,在三级综合医院满1年及以上或二级综合医院满2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取得初级资格证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注:(1)实用性人才引进计划无名额限制,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有意愿者2018年内可随时报名参与考察比选。
(2)工作经历材料包括:原单位录取文件,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等。
(3)根据医院科室发展需求择优从中录取进入下一环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