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保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学校安保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安科[2022]54号),马鞍山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党办[2022]10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马鞍山市学校安保人员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教[2022]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含山县2022年学校安保人员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22年含山县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12名(见附件1),主要安排在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部门,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时间为1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执教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2022年含山县安保人员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2月1日至12月2日,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登记表、身份证及毕业证扫描件发往332712482@qq.com邮箱。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项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招募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2022年12月5日17时前完成。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认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县教育局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事项
(一)招募为学校安保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二)学校安保人员在聘用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
补助(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和单位应缴纳部分)共4000元。学校安保人员生活补助,由设岗学校的同级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预算。
(三)学校安保人员在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
(四)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区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要给予表扬,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合同。各设岗中小学、幼儿园要对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其人事档案。
(五)加强激励保障。学校安保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中小学、幼儿园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安排好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附件1:2022年含山县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
含山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