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基本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4.身心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5.报名人员年龄:需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环城北路58号院内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人:办公室:0557-3089239
0557-2620258
史经理:15398230000
魏经理:18815572653
谭经理:18155716812
报名费用:100元/人
报名材料:下载并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一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6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报名疫情防控工作。
五、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测和材料写作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anszgj.com)进行公示。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001岗以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002、003、004岗以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005、006、007岗以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相应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由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anszgj.com)进行公示。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使用问题的应聘人员与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市政府核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人员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重新招录。
十、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