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7名。
二、招聘条件及加分因素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及在本县城市社区全职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定向招聘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在本县城市社区全职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定向招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招聘岗位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
5.具有本县户籍(或父母、配偶、子女为本县户籍);或在休宁县范围内工作,同时在本县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人员且目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二)加分因素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2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楼三楼)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子女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自行下载填写的《2022年度休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县户籍的需按规定出具本人参保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和最终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县情、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实际开考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若笔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成绩合成
1.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及合成成绩进行计算得分时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后在休宁县政府网上公布。
2.根据实际开考岗位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最终成绩相同的,排名方式同上)。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约定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标准执行。
4.报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后续事宜,请关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88(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度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docx
2.2022年度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docx
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