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会计(编外)的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淮上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45周岁以下;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五)具有两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验;
(六)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7 年12月8 日 (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淮上区行政办公中心检察院楼四楼406室)。联系人:年飞 联系电话:282971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职业资格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 寸正面免冠照片2 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等资料,并填写《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政治处提出拟聘用人员意见,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 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2 年,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可以续签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从优,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