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国土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城市管理局、商务办、国土局面向我县2004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辞职人员(含原乡镇劳动服务站、法律服务所、村镇建设所人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共招聘110人,其中:县城市管理执法局50人、县商务局40人、县国土局20人。
报名条件:
1、本次招聘报名对象为太和县2004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辞职 (含原乡镇劳动服务站、法律服务所、村镇建设所人员) 人员,其中已在政府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 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各乡镇发布,也可通过关注“太和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各乡镇要确保将招聘信息通知到本乡镇每位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辞职人员。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 日至1月18日。
(2)报名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3)报名时须现场填写《太和县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退回)及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署名)。
(4)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初审
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可报名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4、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含:语文知识、政治、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0:30
考生于1月25日—1月26日到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综合楼四楼)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5、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依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
6、考察与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有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7、公示和上岗
经考察与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聘用单位工作,实行编制外管理。
四、待遇
月薪2450元(含社会保险)。工资按月发放,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保障。
太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太和县商务局
太和县国土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