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湖镇公开招聘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队伍建设,充实镇扶贫办工作力量,提高扶贫工作的总体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扶贫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杨湖镇扶贫办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四)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18至40周岁;
(五)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基层公益性岗位、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优先。
(七)有从事扶贫工作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分为初审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四个步骤进行。
(一)初审报名(2018年3月30日—4月4日)。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四张,到镇政府扶贫办报名,报名时领取并填写《杨湖镇人民镇府公开招聘镇扶贫办工作人员报名表》,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面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4月上旬)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文字写作等,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镇政府。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进行加权合成,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足招聘名额为拟聘人员,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三)体检考察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及体检。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底依次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5天。
(四)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成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及联系电话:0558—4356322。
特此公告
杨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