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亳州利辛县两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7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两医共体(利辛县人民医院、利辛县中医院)及成员单位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意,面向社会为县两医共体公开招聘170名医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利辛县两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70名,其中:第一医共体(利辛县人民医院)85名,第二医共体(利辛县中医院)85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利辛县2018年第一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章》、《利辛县2018年第二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章》(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利辛县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正式在职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8年6月12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县两医共体牵头单位网站及人事考试网站(http://exam.east-hr.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exam.east-hr.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利辛县2018年县两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两医共体自行组织协调,共同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至7月4日17: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5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exam.east-hr.com)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45元,计90元),逾期不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招聘职位或取消该职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考试费用报名结束后退回。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7月9日至7月11日从人事考试网(http://exam.east-hr.com)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或15日。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试卷总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法律、常识、判断推理等)占试卷分值的30%,《专业知识》占试卷分值的70%。

(3)各专业笔试科目:

①报考西医临床医生、影像人员、检验人员、药学人员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②报考中医临床医生、中药学人员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中医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③报考护理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护理学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10日内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两医共体牵头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专业科目成绩了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程序)。考察由县卫计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体检工作按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进行。

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县卫计委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两医共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同岗位成绩相同且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一并予以聘用。

五、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医共体牵头单位参照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县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驻卫计委纪检组0558-8802053、13966512382

咨询电话:第一医共体(县人民医院)0558-8812186

第二医共体(县中医院)0558-8805600

附件:

1、利辛县2018年第一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章

2、利辛县2018年第二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章

利辛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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