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镇人民政府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勇于担当;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超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其它资格条件。

7、已取得我镇后备干部资格的不再接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扶贫站2名,农经站2名。

三、招录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及政审考察的方式进行招录。如报名人数较多,增加笔试;如报名人数较少或面试情况不及预期,减少招聘人数。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6月14日截止。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镇党委组织室报名(刘渡镇政府1楼)

3、报名材料: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户籍为本地的出具相关证明,配偶为无为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经现场初审合格者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聘用事项

报名工作结束后,经面试、政审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及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工资和待遇

所聘人员为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不合格予以辞退,合格人员一年一聘,享受以下待遇:

1、月基础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300月;

2、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3、可提供住宿,享受单位食堂就餐伙食补助。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本《公告》由刘渡镇党委组织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集体研究。

咨询电话:0553-25392000553-2539882 15155367917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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