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计生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社区计生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程序为: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公示报批和聘用。
(一)现场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 16日—7月 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龙岗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需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上午8:30—11:00。
2.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法律常识、区情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周六)上午8:30-10:1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三)面试考核
1.面试工作由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工资待遇每年不低于4.2万元(含五险)。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0551-64372436,0551-64497458。
(三)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四)查询网站: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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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