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城管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人员,不予招聘。

(二)文化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性别、年龄及身体条件

招聘人员为男性,池州市户口,年龄为1988年11月10日至2000年11月10日之间出生的人员。身高1.68米及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

(四)报名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 年11月5日9:00至11月9日9:00 将招聘人数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考试内容、时间、方式等,通过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11月17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1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45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2:1方能进行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则招聘计划数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2:1比例进行相应职位核减。

(三)考试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2日09:00至11月23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市容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

2、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平天湖风景区招聘城管协管员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按笔试科目成绩×0.5+体能成绩×0.5合成,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比例(逢小数进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体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予以政策加分。退伍军人报考加1分。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

退伍军人奖励加分: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上述人员请于11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携带退伍证、奖励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申请加分。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最终成绩×0.6+面试成绩×0.4+政策加分”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最终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审定。聘用人员上岗后食宿自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决定继续聘用事宜。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随时解聘。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期内待遇: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并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其中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6-2717291(政策咨询)

0566-2617353(考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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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招聘城管协管员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doc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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