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4名,管理岗位27名。在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2月29日同时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uancheng.gov.cn/)、旌德先锋网(http://www.jdxf.gov.cn)、旌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d.gov.cn)等网站发布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均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旌德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城北路56号,联系电话:0563-8603970。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除加盖公章外还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笔试结束后,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人员应填写《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旌德县人社局三楼机关事业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本次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教师)。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X”为专业科目,凡《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考试模式中标注“1+X”的,报考人员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教师)》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28日- 3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旌德县人社局三楼机关事业股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地点设在旌德县,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星期六)。其中,

上午8:30-11:00  《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或《公共基础知识(教师)》

下午14:30-16:30 《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 成绩(折算前)均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

笔试合成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无生讲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含各科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宣城旅游学校及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其中宣城旅游学校旅游管理岗位聘用人员需在试用期内(一年)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调整到其他单位工作。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旌德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563-8603970   监督电话:0563-8601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3下载

1、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8年下半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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