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政公考事业单位培训部为您整理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公平竞争的选调用人制度,经研究决定,县直机关工委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中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二、选调职位(岗位)、人选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选调人员的学历、年龄等要求见附件(《2019年县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不含教师、公安干警)均可报名,但各单位新招录(聘)或新调入人员在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以及近三年内被所在单位选调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三)选调人员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按照选调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由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以自荐,但报名前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事业单位还需由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人员填写《2019年繁昌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推荐人选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9年8月21日下午5点30分前报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政务中心215室)。
四、选调工作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人数与选调职(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
根据选调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组分别由选调单位、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组成,赴被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研究决定
考察组成员单位在综合分析人选条件、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基础上,经研究,对能胜任选调岗位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对不能胜任选调岗位的人员,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本通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高卫红;联系电话:0553-7852482、0553-7864225。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