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郎溪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园区干部队伍活力,实现园区岗位竞聘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郎溪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郎办发〔2020〕1号),结合郎溪经济开发区组织架构及部门岗位设置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开发区下属部门相关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及范围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因事设岗、因岗选人、易岗易薪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

  1.郎溪经济开发区现有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非在编人员;

  2.郎溪县县直单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二、竞聘岗位和职数

  (一)五级岗位(32名)

  1.监察室1名;

  2.办公室5名(含驾驶班班长1名);

  3.党群人事中心1名;

  4.经济发展局5名;

  5.审计法务办1名;

  6.综合执法局2名;

  7.社会事务局2名;

  8.规划局1名;

  9.建设局2名;

  10.招商局3名;

  11.综合服务中心3名;

  12.目标考核办1名;

  13.十字园区管理办公室3名;

  14.环保分局2名。

  (二)六级岗位(29名)

  1.办公室5名(含驾驶班副班长1名);

  2.党群人事中心1名;

  3.经济发展局5名;

  4.审计法务办1名;

  5.综合执法局2名;

  6.社会事务局2名;

  7.规划局1名;

  8.建设局2名;

  9.招商局1名;

  10.综合服务中心3名;

  11.目标考核办1名;

  12.十字园区管理办公室3名;

  13.环保分局2名。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该专业工作经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胜任此岗位工作能力。每人每次限报第一、第二志愿具体岗位。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

  3.上个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下;

  4.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竞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4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会议室。

  4.报名提供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郎溪经济开发区第三批次竞聘岗位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竞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核

  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审核报名人选资格,就党风廉政情况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并查阅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材料,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

  (三)组织面试

  竞聘上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规定邀请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委组。面试重点对拟聘任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评审。面试结果作为聘任的重要参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竞聘人员数少于或等于竞聘岗位计划数时,竞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测评考察

  五级岗位、六级岗位考察人选按竞聘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一岗位依面试竞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人选。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竞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批次竞聘上岗人员由开发区组织测评考察工作,测评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着重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的认可度以及上年度工作表现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考察期间,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干部人事档案及其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核查。如在考察期间被反映问题查实或经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取消或暂缓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讨论决定

  根据审核把关、面试、测评考察等情况,综合分析岗位需求,统筹考虑、比选择优,第三批次竞岗人员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

  (六)公示

  将拟聘任人选在开发区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任

  确定聘任名单,发布聘任文件,颁发聘书,首次聘期为三年。聘任人员将编制、工资、党组织关系转入郎溪经济开发区。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聘任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日期为止。聘任期内,原行政事业人员保留原身份职级,参加原岗位职级正常调资,并建档案工资。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工作需要及个人意愿,可以续聘。具体由开发区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纪律

  (一)此次竞聘上岗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及郎溪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的监督;

  (二)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不得在竞岗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上述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3-7375268(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监督电话:13966160019(郎溪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郎溪经济开发区第三批次竞聘岗位报名表

  郎溪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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