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顺利开展,满足工作需求,经区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核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

招聘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的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从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调查、确权,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预审及土地组件报批、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通过简化程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网址:http://zw.huangshan.gov.cn)。

(二)报名受理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501室(屯溪区兴昱路7号),联系电话:0559-259716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须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综合分析、业务经办、组织协调、仪表举止等要素。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在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工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屯办〔2020〕22号)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享受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559-2597167 监督电话:0559-2595210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2020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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