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定,省直部门面试定于6212223进行。现就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须于6171730分前及时前往所报考部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由招录机关留存。考生应及时主动与所报考部门联系,了解该部门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70/人)。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不再复审,直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规定于6181730分前完成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省监狱管理局部分职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法 (职位代码:300141150190216228239247280),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安徽省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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