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精神和太和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太人社发〔2017〕539号),经研究,现就太和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其中: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63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12名。具体招聘信息于2018年3月1日起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www.taihe.gov.cn)、健康太和官微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健康太和官微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报考中心卫生院的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卫生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应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