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县政府同意,2018年全椒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劳动合同制管理)。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县人社、卫计、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5月10日在县人民医院网(www.qjxyy.com)、县政府网(www.quanjiao.gov.cn)、县先锋网(www.qjxf.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5月27日(星期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11楼1108会议室。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50—5198176(县卫计委人事股),5020306(县人民医院人事科)、5020468(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允许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相应招聘岗位。对经我省统一组织,在我县基层卫生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

4、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8日(星期一)工作时间到原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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