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宣城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已通过职业资格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并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户口本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6、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考生,属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时间
1、乡镇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4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非乡镇职位(含公安特殊技能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5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宣城市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鳌峰中路49号,市政府大院第二栋楼2楼,电话:3015839)负责资格复审的职位:130001至130005。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西边附楼一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即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对面,电话3029114)负责资格复审的职位:130006至130035、130181至130207。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55号,联系电话:2516950)负责资格复审的职位:1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