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6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一)报考参公单位

本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事业单位

本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本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报考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下同)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3.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市级机关的,须在市级机关工作1年以上。

4.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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