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东至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市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池州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现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乡镇公务员报考应符合有关规定。
4、具体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