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皖苏浙产业合作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广发﹝2018﹞20号)及《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皖苏浙产业合作园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办﹝2018﹞9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人员配置,打造高素质招商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县实行财政全额供给,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可以参加选聘,选聘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5.报考考生工作经历须满三年及以上,且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6.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要求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